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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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建设综合窗口 二、法定依据 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3.《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鲁国土资规﹝2016﹞2号)第五条。 三、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表 ; 2.涉及资源压覆的,提供建设单位(或县市区政府)与矿业权人的补偿协议或矿业权人同意项目建设的意向书 ; 3.存量建设用地再利用的,提供存量建设用地证明材料; 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范围、压覆范围坐标 电子版。 以上资料需提供电子版。 五、办理流程 1.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录入市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并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对需补正材料的,当场告知、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2.现场勘探(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对申请事项实施现场勘探、在市政务服务监管平台上进行资料审查; 3.审批: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对准予通过的在承诺工作日内进行业务审查、作出审批意见或予以备案,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发证窗口统一邮寄或现场发放;对不准予通过的在承诺工作日内作出说明理由的不予审批或不予备案意见,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发证窗口统一邮寄或现场发放。 六、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法定时限:无 九、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联系电话:0537-2363565 十一、投诉电话:0537-2367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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